首 页 |  关于东方 | 代理记账 | 公司注册 | 工商代理 | 网上报税 | 会计培训 | 新闻资讯 | 招贤纳士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工商代理定义
书写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办理
审计证照年检
公司变更注销
   
  首页会计培训会计常识
   
 
泰州市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2024年3月4日附加防诈骗提示:

            网上办理会计证,是诈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近期发现,网络上有诈骗分子以“泰州市东方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名义,假冒学校工作人员,加到受害者微信后,发送P图的虚假营业执照、虚假法人身份证和根本不存在的“会计服务协议”(盖章是假的),谎骗受害者缴纳部分定金后能直接办理到会计证书。

   会计证书需要通过正规途径参加国家考试,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才可以获取到。凡是其他任何承诺能够直接办理到证书的行为,均为网络诈骗行为!

    请未上当或者已经上当受骗人员,无需向我单位核实,直接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报警!



  泰州市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181015日开始,2018125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以下是泰州市财政局有关通知: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中央及省直和外地驻泰单位的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181015日开始,2018125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

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年度学习考核内容,并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形式

2018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培训、现场集中考试的形式。

学员登录培训机构网站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向网培机构账户支付学习费用,支付成功后在线申请发票。网上培训机构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acctaizhou,电话:400-900-5955),新学员另行注册。

四、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为以下四类:一般企业类、金融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和农村基层类。

学员可以按类选择学习必修课有关课程,也可跨类选择学习。学员修满规定必修课学时后,网上申请预约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必修课内容。

五、继续教育考试方式

集中考试:考试为现场集中考试,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选择的各地区考点组织实施,各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当场提交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由财政部门定期导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学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考试时间自20181210日开始,至20181220日结束。

补考: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和因客观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登录学习原学习内容,申请补考(每年限一次),补考时间自20181226日开始,至20181227日结束。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泰州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市(区)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符合《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减免条件的会计人员可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具体减免事项办理,详见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taizhou.gov.cn)“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减免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81011

                                                  泰州市财政局

 附件: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电话咨询表

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表

 

 

 

咨询电话

靖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靖江市阳光大道1

89180686

泰兴市财政局会计科

泰兴市鼓楼东路203(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66)

87712670

兴化市财政局会计科

兴化市英武中路306

80218933

海陵区财政局会计科

海陵区人民东路37

86222387

姜堰区财政局会计科

姜堰区人民中路560

88233106

高港区财政局会计科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号财政窗口

86960228

高新区财政局会计处

泰州医药高新区商务一号楼(大华锦绣南侧,人工湖西侧)1202

89690193

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泰州市海陵南路302

86888085

 

 

 

 

 

 

 

来源:      时间:2018/10/23 20:38:47
   
财务培训     会计学习     会计资讯    联系我们
备案号:苏ICP备11088955号-1©2011-2014 泰州东方代理记账有限公司